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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 NIW

面向创业者与初创公司创始人的 EB-2 NIW 材料包指南

学习如何用公司文件、股权结构表和业绩数据替代雇主信函,并按统一编号把创始人证据组装成结构清晰、可交叉引用的 Form I-140 材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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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申请与雇员申请的区别

标准的 EB-2 NIW 申请材料通常包含一封来自雇主或主管的信函,描述受益人的职责、资质和正在进行的工作。但当申请人本身就是创始人时,这样一封独立的信函往往根本不存在——申请人既是受益人,往往也是本应代表公司签署这类信函的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审查人员清楚这一点,如果申请材料试图用一封申请人自己撰写的“在职证明”信函来掩盖这一点,只会招来更严格的审查,而不是避免审查。正确的做法不是伪造一个第三方的声音,而是用完全不同的一类证据来替代:能够证明公司确实存在、创始人确实担任所称职位、以及所述工作确实正在进行的文件。

需要替代哪些材料

雇员申请依赖主管信函的地方,创始人申请依赖以下材料:

  1. 公司注册文件(公司章程、成立证书)和美国国税局(IRS)的 EIN 信函,证明企业真实存在及其成立时间。
  2. 股权结构表(cap table)或股权明细表,显示创始人的持股比例和角色。
  3. 产品与运营记录——用户数量、发货记录、部署记录——用以证明该事业正在进行中,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计划阶段。
  4. 载明创始人职称与职权的公司决议或章程细则。

这些文件所起的作用,正是主管信函原本要起的作用:确立申请人在企业中的身份,以及企业实际从事的工作。

这一切都不会改变背后的法律标准。申请材料仍然必须回应 Dhanasar 案确立的三项标准——该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所处的位置有利于推进该事业、以及豁免雇主担保与劳工证要求将带来的益处。改变的只是用来支撑这三项标准的证据记录,具体内容将在以下各节详细说明。

界定并记录拟开展的事业

事业陈述是审案官员最先读到的一段文字,必须点明具体内容。动笔写句子之前,先确定三样东西:确切的产品、技术或服务;它服务的明确市场或人群;以及它所推进的具体国家利益维度——公共卫生能力、供应链韧性、国内制造业、STEM 技术商业化、农村宽带覆盖等等。“经营一家成功的公司”不是事业描述,那只是一个职位头衔。

第一步:写出一句话,三要素齐全

写一句话,把产品、市场和国家利益维度一并点明。然后逐条核对句中的每一个说法,看是否都有带日期的文件支撑。

第二步:为每一条事实陈述配上有日期的出处

对句子里的每一个名词短语,找到能证明它的文件:一页带日期的融资路演幻灯片、临时专利申请的受理回执、SBIR/STTR 奖励通知、客户或政府机构签署的意向书。没有带日期文件支撑的说法,不应出现在陈述中。

第三步:对比强弱两种写法

弱:“本公司正在开发创新技术,以帮助医疗行业。”

强:“本公司已获 FDA 注册的连续血糖监测仪,目前正依据一份注明日期为 2024 年 3 月的客户意向书,在三家农村诊所试点使用,旨在扩大医疗资源匮乏县域的糖尿病管理能力。”

强版本点明了产品、市场和国家利益维度,且每一个要素都能对照文件核实。应持续记录陈述中引用的每一份带日期出处,以便日后编制证据索引时随时取用。

公司自身业绩的证据

需要收集的核心文件

  • 注册证书或 EIN 信函——证明公司实体真实存在,以及其成立时间。
  • 股权结构表(Cap Table),显示您的持股比例,需注明日期,最好是经签署或从 Carta、Pulley 等平台导出的版本。
  • 收入或用户增长数据,每一项都要有来源支撑:银行对账单、Stripe 或支付处理商导出的记录、应用分析仪表盘(Mixpanel、Google Analytics)显示的日期区间。
  • 已签署的客户合同或政府合同,包括工作说明书(SOW)或采购订单,并能看到签署日期。
  • 资助或加速器奖励信——NSF、SBIR/STTR、Y Combinator、Techstars 或类似机构——显示金额和日期。
  • 媒体报道,注明媒体名称、作者(如有)和发布日期,保存为 PDF 或完整文章的清晰截图(而非只截取标题的局部截图)。

命名规范

使用统一的命名方案,使每个 exhibit 都能在申请说明信和证据索引中按编号引用:

EVID-01_Incorporation-Certificate_2022-03.pdf
EVID-02_EIN-Letter_2022-03.pdf
EVID-03_Cap-Table_2024-09.pdf
EVID-04_Stripe-Revenue-Export_2024-Q2.pdf
EVID-05_SBIR-Award-Letter_2023-11.pdf
EVID-06_TechCrunch-Article_2024-05-14.pdf

文件名中的日期应与文件本身上印刷的日期一致,而不是您保存该文件的日期。

常见的补充证据通知(RFE)诱因

没有日期或来源不明的截图——例如一张裁剪过的仪表盘图片,看不到网址、时间戳或账户标识——是引发补充证据通知(RFE)的常见原因。提交前,应逐一检查每份业绩类 exhibit,确认它本身就能独立显示出自己的日期和来源,而不是依赖证据索引来补充这些背景信息。

证明创始人个人角色与影响力的证据

公司的业务进展只能证明这项事业确实存在,并不能证明您个人做了什么。必须另外准备一组证据,专门用来分离出您自己在技术或战略层面的贡献。

正式职务文件

收集载明您为创始人、CEO 或 CTO 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或运营协议。这些文件只能确立职位和职权,不能证明实质贡献——需要与下面的文件配合使用。

著作权与发明权记录

  • 将您列为发明人的专利或临时专利申请文件。
  • 由您撰写的技术规格书、架构文档或协议设计文件,文件本身须注明您的姓名和日期。
  • 您作为署名作者或报告人的会议演讲、发表文章或预印本。

独立专家信

来自投资人、客户或学术合作者的信件,应描述您所做的某项具体技术或战略决策,以及由此带来的结果,而不是泛泛的赞美之词。写信人除了信中所述的关系之外,不应对您的业务负有其他义务,信中还应说明写信人是如何了解您的工作的。

示例模板,非真实来源——应避免的泛泛表述:「这位创始人才华横溢、尽心尽责,建立了一家令人印象深刻的公司。」

示例模板,非真实来源——可用的表述:「作为首席工程师,[姓名]设计了批处理调度算法,将处理延迟从40秒降低到2秒,我作为试点客户在2024年3月至6月期间对此进行了直接评估。」

标注方式

将这些文件归入与公司业务进展文件不同的证据编号区间,例如 EVID-10 至 EVID-19,使您个人的贡献可以独立于公司业绩被追溯和核验。

构建“具备推进能力”证据档案

这部分记录要证明的是执行能力,而不是项目本身的价值。请按以下四个类别收集证据。

学术与技术背景

学位证书、成绩单、此前发表的同行评议论文、专利,以及与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任何奖项。附上一份简历(CV),但简历上的每一条内容都要有对应的原始文件支撑——学位证书、期刊页面、专利证书。

以往创业或产品业绩

记录创始人此前创办、推出或扩展过的项目或产品:早期的公司注册文件、退出或被收购文件、应用商店页面、此前产品的媒体报道。如果这是申请人第一次创业,这一类别的材料可能较薄——不要用无关的工作经历来凑数。

当前进展里程碑

用户数量、营收数字、试点部署协议,或带有日期和来源的签署意向书(LOI),与前面业绩证据部分收集的材料相同。这里的重点是面向未来:这些里程碑说明申请人持续执行的能力,而不仅仅是已经完成了什么。

资源规划

迄今筹集的资金(投资条款书、电汇确认单、SAFE协议)、当前的资金可维持月数(runway)、招聘计划或组织架构图,以及显示申请人持股比例和任何预留期权池的 cap table 节选。

为档案编制索引

将以上所有内容汇总为一份简短的表格,放在这组证据的最前面:

Exhibit 编号 文件 证明内容 日期
EVID-14 博士学位证书 在[领域]的技术资质 2016-05-20
EVID-15 种子轮条款书 筹集120万美元,18个月资金可维持期 2024-11-03
EVID-16 招聘计划 技术团队人数增长规划 2025-01-10

Exhibit 编号应与申请材料其余部分保持连续编号,而不要从1重新开始。

组装与标注 Form I-140 材料包

创始人的申请材料往往篇幅很长,涉及大量公司文件。此时,条理清晰比材料数量更重要。

材料包的排列顺序

  1. Form I-140,按照 uscis.gov 上当前的表格说明填写。
  2. 申请费的缴纳,以及单独缴纳的 Asylum Program Fee——这是两笔各自独立的付款,但须使用同一种付款方式(支票、汇票,或使用 Form G-1450 以卡支付)。在准备这两笔付款之前,请先到 uscis.gov 确认当前金额与付款方式说明。
  3. 封面索引页,列出每一项 exhibit 的编号、标题及页码范围。
  4. 个人陈述/申请说明信。
  5. 各项 exhibit,按申请说明信中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而不是按文件类型分组排列。

封面索引

制作一页式表格,列出 exhibit 编号、标题、页码。索引、PDF 书签与正文三处所用的 exhibit 编号和标题必须完全一致——不得在这三处之间重新编号。

PDF 书签设置

如果您提交的是合并成一个文件的 PDF,请为每一项 exhibit 添加书签,书签文字须与索引中的标题完全一致。如果您分别提交多个文件,请为每个文件使用与索引中相同的 exhibit 编号命名,例如 EVID-07_Customer-Contract_2024-11.pdf,这样无需打开文件即可看出材料的排列顺序。

申请说明信中的交叉引用

个人陈述中的每一项事实陈述,都应附带括注形式的 exhibit 引用,例如:“试点部署已覆盖 40 家诊所(Exhibit 7)”。应避免没有出处支持的论断——审案官员不应需要在材料包中自行查找才能核实某项陈述的事实依据。

提交前,请到 uscis.gov 确认当前的 I-140 申请费、Asylum Program Fee,以及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的处理时限——该时限以工作日计算。

在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上核对优先日时间点

递交 Form I-140 会确立一个优先日(priority date)——对于无需劳工证的申请,通常是 USCIS 收到该申请的日期(receipt date)——但无论是递交还是获批,本身都不代表签证名额已经可用。在提交调整身份申请之前,或者在领事官员安排移民签证面谈之前,都必须将优先日与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发布的签证公告进行比对。

找到正确的图表和行

  1. 前往美国国务院网站上的当月签证公告,找到 EB-2 类别对应的行。
  2. 找到对应您所属国别(chargeability,通常是出生国,而非国籍国或居住国)的那一列。
  3. 请注意,USCIS 每月会发布指引,说明当月调整身份申请人应参照终裁日期(Final Action Dates)还是递交申请日期(Dates for Filing)这两张图表中的哪一张;在依据任一图表行动之前,请先在 USCIS 网站上确认这一点。

正确读懂截止日期

  • 表格中某一格出现的日期是截止日期(cutoff date),不是提交申请的最后期限。
  • 只有当优先日早于表中所示的截止日期时,该优先日才算现行(current);若该格显示“C”,同样视为现行。
  • 优先日与截止日期相同,并不算现行。
  • 某格显示“U”,表示该类别、该国别当月没有可用的签证名额。

留意截止日期的变动

截止日期并非固定不变。从一个月到下一个月,截止日期可能前进(移至更晚的日期,使更多优先日变为现行),也可能倒退(移至更早的日期,或变为“U”),即使某个类别此前显示为现行,也可能发生这种变化。创业者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应当在提交申请之前每月重新查看该图表,并在提交调整身份申请或领事申请之前再次核对,而不应依赖此前某次查看时的结果。

在采取任何提交行动之前,请直接在 uscis.gov 和 travel.state.gov 上确认当月签证公告及相关 USCIS 提交指引的最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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